五重玄義→2.辨體→2.正辨→1.明性量無相→2.結成實相

要之離一切相,即一切法。離故無相,即故無不相,不得已強名實相。

此乃結成圓中實相也,要之者,以要言也,離一切相,即一切法者,謂上來談無相者,乃約真諦破凡情聖解相,非破壞俗諦一切法也,不壞俗諦,故非偏真,離情解,故非偏俗,非偏,故是圓義。

離故無相,即故無不相者,隨真故無相,非偏無也,隨俗故無不相,非偏有也,不偏二邊,故是中道,既是圓中,亦是圓真,亦是圓俗也。

不得已強名實相者,實相無名,亦無不名,強安名喚作實相也,初明性量無相竟。

言性體者,統攝量具也。

言圓成者,乃顯眾生之本有,諸佛之圓證,圓滿成實之體也。

此中有三段,初總標,二別顯,三總結。